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最新要求,进一步细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5月22日印发了《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及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流程及审批时限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向社会公开。
《通告》明确,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的、不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加工车间,技术要求简单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标准厂房和普通仓库。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企业提交申请和承诺后,1个工作日(2个自然日)内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在通过事后核查后核发原件,核查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举对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限,更有利于加速工业项目落地,助力我市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我市经济稳增长。